- 分手了,把彩礼还我行吗
- 2010年05月04日 18:21 来源:安美奇交友网 浏览:1 评论:0 大 中 小
- 2005年4月,经人介绍张军与冯菲认识,双方都同意进一步相处。同年10月,冯菲提出要一套高档首饰,张军买了白金耳坠等价值16000元的礼品。
- 新婚一月即离婚 返还彩礼获支持
2005年4月,经人介绍张军与冯菲认识,双方都同意进一步相处。同年10月,冯菲提出要一套高档首饰,张军买了白金耳坠等价值16000元的礼品。不久,冯菲要求张军拿出彩礼5万元。2006年1月10日,张军在父母及介绍人的陪同下到冯菲家,将5万元现金和所购买的首饰、新购的黄金项链等一并交给冯菲。不久两人自愿到婚姻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,并于2006年2月举行婚礼。同年4月,冯菲以“还需要再适应张军”为由回到了娘家 - 收藏 打印 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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